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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是保险业务,无需卖房投资

2019年04月10日 21: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不少媒体爆出有非法分子借用“以房养老”的名义,利用老年人对真正的以房养老不够了解,从而先哄骗老年人低价卖出房产,接着非法分子骗取老年人卖出房产的钱财去做“投资”,最后老人们的房子和钱财全部落空。这类事件目前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调查。那么,以房养老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要不要老年人卖房投资才可以享受呢?

  以房养老全称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4年6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2年。2016年7月,明确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

  2018年8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开展。”同时强调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据了解,试点以来,仅有幸福人寿、人保寿险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公司推出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其中,2015年3月,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获批;接着,《人保寿险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过审核。

  就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一方面对于需求方而言,多数老年人认为反按揭每月给的补偿较少,没有满足老年人的收益预期;另一方面,在提供产品的保险公司看来,以房养老这项业务在应对传统保险业务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同时,还需考虑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等,且由于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税收方面也缺少政策扶持,所以险企对开展相关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

  说到这,大家应该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有所认识了。因此特别提醒广大老年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一定要警惕那些打着“以房养老”名义,承诺老年人只要卖房去投资,就会有高回报,每个月支付高额利息的非法分子,一旦发现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晨阳)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