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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开放中国是认真的

2019年03月10日 09:13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刘 瑾

  197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后来又相继出台了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3部法律被统称为“外资三法”。这3部法律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以及在利用外资和扩大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国际国内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外资三法’已不太适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现在出台一部外商投资方面的基础性法律,非常及时和必要。

  贺强委员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写得非常清楚,制定这部法律是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吸引外资是扩大开放的基本内容,这部法律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可以说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法律。

  “外商投资法草案的推出是与时俱进的体现,彰显了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也体现出了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信心。”贺强委员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体现了公平的理念,今后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我们都一律公平对待。同时,也体现了保护的理念,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知识产权。

  “吸引外资,要让他们敢于投资、乐于投资,就要调动外资的积极性。”贺强委员表示,吸引外资要做好促进和服务工作,强调平等竞争,最关键的是要做好保护工作,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有了这部法律,可以营造一个公平的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刘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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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