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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蜂蜜门”续:召回41批次2284件蜂蜜产品(附名单)

2019年02月12日 19:4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责成所属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蜂业)立即对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在发布的召回公告中称,为确保食品安全,公司将对2018年10月以后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问题的产品依法处置。针对商标为“源蜜”、“蕊悦”、“药植蜜”的41批次2284瓶(盒)的蜂蜜产品,因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实施三级召回。

  公告披露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蜂蜜事件”的处罚结果显示,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北京同仁堂还通报了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责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田瑞华记大过处分。

  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公司副总中药师、科技质量部部长黄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刘向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开除党籍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卫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蔡杰调离岗位处分。

  2018年12月,同仁堂蜂业瓶装蜂蜜的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被媒体曝光存在“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问题。随后,北京、盐城两地监管部门开始对同仁堂蜂业和盐城金蜂进行调查,各大电商平台紧急下架同仁堂涉事蜂蜜产品。

  同仁堂蜂业公司召回产品列表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