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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制?专家提出三方面建议

2019年01月17日 21:0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记者 董碧娟)1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国家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和33家省级农担公司先后成立,累计设立市(县)分支机构376家,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设立952家业务网点,业务覆盖范围超过全国一半县市行政区。三年来,全国新增担保项目26.11万个,新增担保额956.5亿元,在保余额560.3亿元,其中,2018年10月底前新增担保项目13.3万个,新增担保额452.9亿元,农担体系已从前期的搭机构、建机制向业务快速增长期转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申学锋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农业产业带有天然弱质性,需要政府、社会等多元主体大力支持,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大环境下,农业信贷和担保至关重要。自2015年以来,财政金融共同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农业信贷担保是多元化支农体系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主体。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产业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财政资金大力保障,更需要金融资金的大力扶持,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和谨慎性决定了必须有政府支持的担保机制加以保障。”申学锋说。

  申学锋认为,财政支持“三农”是职责所在,但财政资金毕竟有限,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树立财政与金融双轮驱动合力助推“三农”的理念,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支持金融资本发挥应有作用,探索建立多主体、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构建财政、金融、政策性保险和政策性担保“四位一体”的协同支持体系。

  今后应从哪些方面着力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制?申学锋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是构建“银保担联动机制”。财政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业担保公司在省以下建立子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优惠等服务,最终形成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支持对象,以三产融合下的产业振兴为导向,“农业主体申请→银行审核→保险承保→提供担保→银行放贷”的“银保担联动机制”。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和保险部门开展适合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信贷和保险品种。

  三是加强农担公司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助力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的同时,要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农业信贷担保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一方面尽力满足其融资需求,一方面也要避免出现强制推行担保、片面追求信贷规模等现象。

  图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申学锋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