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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金沙江拉哇水电站

2019年01月15日 21: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 熊丽)为合理开发利用金沙江上游水能资源,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促进有关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金沙江拉哇水电站。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项目总投资309.69亿元。

  电站安装4台50万千瓦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83.64亿千瓦时(考虑岗托调蓄为90.89亿千瓦时)。电站枢纽工程由挡水、泄水及引水发电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239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702米,死水位2672米,总库容24.67亿立方米,调节库容8.24亿立方米,具有季调节能力。

  水库淹没影响和建设征地涉及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白玉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贡觉县,共计4个县、10个乡(镇)、32个行政村。工程共需搬迁598人(四川259人,西藏339人),全部为农村移民;生产安置737人(四川342人,西藏395人)。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投资21.93亿元(静态)。

  批复要求,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将帮助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加强与移民的沟通,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习俗,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增加移民收入。要高度重视电站上游及工程建设范围内存在的白格滑坡体等地质灾害对电站建设运行的影响,建立灾害应急处理机制,定期排查,加强监测,做好预案,提前防范应对,确保工程建设运行安全。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