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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正式上线

2018年12月19日 16: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记者祝惠春)12月1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上线商品互换业务,标志着我国期货交易所正式开始在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的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提供交易登记和结算等综合服务。

  从国际经验来看,互换是除了期货和期权之外的全球三大衍生工具之一,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核心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产业企业风险管理。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我国期货市场的工具和层次较为单一,只有期货,没有期权和互换,场内市场较为发达、场外市场发育迟缓。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面临一个深刻的矛盾,那就是作为一个合约规则高度标准化的市场,如何更好地满足产业企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近年来,大商所先后推出仓单串换、仓单服务商、场外期权、“保险+期货”、基差贸易、商品指数等场外业务试点,以更好地满足产业企业风险管理需求。2017年,大商所联合浦发银行、永安资本、浙江特产石化开展商品互换业务试点,为产业企业管理商品价格风险开辟了新的路径。如今大商所在场外综合业务平台正式推出商品互换业务,初步构建起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互联互通的新机制、新通道,标志着大商所服务实体经济的工具和方法、深度和广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正强表示,大商所将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重要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扎实做好制度供给、技术供给和服务供给,努力为交易双方提供公平、安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加快推进新品种新工具建设,大力整合商品互换、仓单串换、基差贸易等场外市场业务,稳步扩大市场对外开放,全面建设多元开放、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他希望更多的金融机构和产业企业有序参与、充分利用新平台新工具,更好地发挥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据了解,此次有4家银行获得了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资格,26家银行、证券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了商品互换交易商资格。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