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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回应“支持优质企业发债”: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

2018年12月14日 19: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 顾阳 )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4日表示,发展改革委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旨在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按照中央精神,目前只支持有关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领域的项目,并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

  孟玮表示,去年底,国家发改委探索推出了优质企业债券融资试点,得到市场广泛好评。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提出了实行“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明确了优质企业支持范围、发行管理方式,规范了优质企业信息披露要求。

  “《通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基本原则,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深入开展企业债券发行核准‘放管服’,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同时,鼓励优质发行人结合自身融资需求,更自主、高效地通过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孟玮强调说。

  对于房地产投资是否适用于上述政策,孟玮明确指出,国家发改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在核准企业债券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

  她表示,《通知》明确要求,优质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同时要求发行人应公开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清单,且还有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相信通过这些环节控制,能够确保所募集资金的用途依法合规,符合政策要求。

  据悉,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准优质企业债券11支,总金额1908.4亿元,重点支持了新能源汽车及先进装备制造、移动出行、电网及抽水蓄能电站、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及光伏清洁能源设施等领域和行业的发展,得到了市场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