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静波决定逮捕

2018年12月11日 09: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静波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