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春涛决定逮捕

2018年12月06日 09:4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春涛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