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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利息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

2018年11月22日 1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11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通知规定,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金华)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