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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5月起启用2018版职业资格证书

2018年05月09日 21:21   来源: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记者 韩秉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自2018年5月起,正式启用2018年版证书。

  人社部称,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并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包括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不能空项)。证书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原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要按照“谁鉴定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考务管理,做好证书打印发放工作。要以证书发放管理为切入点,统筹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安全、真实、完整、准确。要承诺证书办理时限,简化证书办理流程,缩短发证周期,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通知》同时明确,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目录》中由原环境保护部、国家铁路局、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等具体实施的职业资格,仍使用其原证书,证书发放管理按原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