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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金融等13家机构获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准入资格

2018年04月25日 22:07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4月24日发布公告称,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13家金融机构获批准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公告发布当日,招联金融已经完成3笔拆借业务,累计金额3.1亿。

  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由于同业拆借属于信用拆借,金融机构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对该市场实行准入审核制,在严格审查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

  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来说,同业拆借作为融资渠道之一,需消费金融公司连续盈利两年,才可获得准入资格。据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二条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补充流动性,盘活信贷存量,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对于招联金融来说,获得准入资格,将为其资金供给发掘新来源,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提升了公司资金业务的市场参与度,同时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此次招联金融获批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不仅标志着其在融资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也侧面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健的经营实力。

  据悉,目前已有多家银行机构为招联金融提供同业借款。去年年末,招联还斩获了国内消费金融公司首笔外资银行银团贷款,贷款额度高达11.5亿元。去年年末,根据银监会深圳监管局批复,同意招联金融将注册资本由20亿增加至28.59亿。此次加入银行间拆借市场,是招联金融在强监管、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开辟新型融资渠道的一项创举。(经济日报陈果静)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