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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4月15日起启用 成交价是否含家具等由买卖双方约定

2018年02月02日 20:10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阿茹汗)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版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据悉该新版本合同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2017年12月21日至27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阶段,市场较为关心的一个变化是,《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合同中注明的房屋成交价格已包含该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且每项价格都需单独列出。但这一变化也被误读为二手房需缴纳的个税及增值税将大幅提高。

  针对此,最新版的合同在“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中,对于成交价格给出了双方约定的范本,即“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这意味着,最终房屋的成交价包含或不包含装修、家具、家电等,是由买卖双方自己来约定。

  除了装修、家电、家具如何体现在合同之外,新版合同正式启用的时间也很受关注。市住建委表示,示范文本将从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原来的旧合同也将在4月15日起不再推行使用。当事人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网(www.bjjs.gov.cn)和北京工商网(www.baic.gov.cn)查阅、下载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这也意味着,已签订的旧版合同要在新版示范合同正式推行使用前完成网上签约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是签了旧合同的,要在4月15日前完成网签。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