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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买买买,谨防预付卡陷阱

2018年02月02日 06: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储值卡、充值卡、年卡……预付卡已成为大众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消费方式。临近春节消费旺季,各种办卡“买买买”的你是否知道,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个人或单位买卡也要符合法律法规。购卡有何风险?发生纠纷如何处理?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北京网友“盛灰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什么?备案企业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主持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4个属性:一是发行主体是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即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不包括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使用限于特定范围,即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三是性质上明确其为一种预付凭证;四是形式上不限载体,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管理规定,对于规模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集团发卡企业,要求其提供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备案机关对其开展风险监测,已备案的发卡企业可在发行的单用途卡上标明备案编号。

  安徽网友“广阔天地”:购买预付卡有哪些管理规定?发卡企业要遵守哪些服务规范?

  主持人: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

  备案发卡企业要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或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明确章程和协议中须包括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挂失、转让的方式,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防止因约定不明确、协议不完整、持卡人不知情等,导致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

  湖南网友“维先森”:如何处理预付卡矛盾纠纷?

  主持人:商业企业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企业发行预付卡要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协议。发卡企业要履行事先提示告知风险的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消费者根据单用途卡章程、协议自愿选择预付消费服务,在享受权益的同时,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商业企业和消费者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处理矛盾纠纷和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本期主持人:姚 进)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