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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今年数量飙升

2017年12月18日 22:4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陈果静)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今日联合通报“关于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贷纠纷案件两万余件,且在2017年案件数量达到高峰,占总案件数超过75%。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宋毅介绍,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具有标的额较小的特点,近两年呈集中爆发态势。2015年,北京三中院辖区收案仅二三十件,2016年起开始集中爆发,到2017年达到了高峰水平,截至12月中旬,2017年已收案近15000件。  

  相比普通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标的额相对较小,尤其自然人作为借款人的,案件标的额基本都在30万元以下,多数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还有大量案件标的额仅为一两千元。

  当前,该类案件在审判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难点。宋毅介绍,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送达困难、上诉率低。在已结的一审案件中,超过50%的案件是用公告送达方式,且最终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同时,与民间借贷纠纷平均6.5%的上诉率相比,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上诉率明显偏低,仅为0.3%。

  宋毅表示,线上交易出借人和借款人并不见面,信息依靠平台审查和披露,一旦进入诉讼,送达非常困难,大量案件最终选择公告送达。加上案件标的额较小,当事人也怠于出庭。因当事人未能到庭应诉,导致两个后果:一是无法开展调解工作,案件调解率低;二是开庭信息和一审判决均通过公告送达,当事人很难直接获取,案件的上诉率低。

  在对多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难点,如平台担当多种角色、形成多重法律关系;存在多次债权转让,诉讼主体资格审查困难;部分案件涉及刑事、民事交叉问题等。此外,网贷电子借款合同证明力如何确定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平台违规操作普遍,裁判尺度也难以确定。“借款人资金使用成本过高,借款人各项息费加起来超过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上限24%的情形十分普遍,甚至多有超过36%的情形。这些违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是审判中的难点。”宋毅表示。

  “当前互联网金融法治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负责人沈一飞表示,现有的相关民商事、刑事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类法律法规,主要是以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为调整对象,其适用到互联网金融等创新领域,难免出现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的问题。沈一飞认为,由于部分业态特别是跨界交叉性业务的管理细则和配套性制度尚未出台,一些从业机构游离于金融法制监管体系之外,某些业务处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潜藏较大的法律风险。

  沈一飞介绍,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按照有关要求,建设了相关系统,初步实现了对网络借贷行业的总量统计和定期监测,并已形成多频度、多层次的统计产品体系,服务于日常监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