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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煤改气”:民生用气无条件予以保障

2017年12月18日 14:5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针对有报道称因部分“煤改气”未完工等问题导致群众采暖受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今日表示,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要无条件予以保障。同时,各地要确保用气用电安全,尤其是农村地区。

  孟玮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因工业生产、燃气发电、化工等领域用气需求较快增长,加上“煤改气”需求增量较大,天然气消费量呈现两位数增长,比上年增速快12个百分点,比前五年平均增速高8个多百分点。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9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9%,其中,国内生产天然气13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5%。进口天然气817亿立方米,增长28.9%。

  针对部分地区天然气供应紧张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增供保供措施,建立联合监测调度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协调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多方采取措施,增加天然气供应,保障民生需求。

  孟玮表示,在用气高峰时段资源供给难以同时满足民生和工业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民生用气放在首位。一方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将加强衔接,支持企业进一步实施争取进口、增产增供、互换资源等措施,另一方面坚持从实际出发,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她指出,“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使用煤炭取暖,全力保证煤炭资源供应,保证燃煤供热机组正常运行。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要尊重当地群众的取暖习惯,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对于“煤改气”已到位的要确保供气,包括提前和超出原有改造计划已实施改造的新增用户,也包括之前因种种原因尚未落实供气合同的用户,只要是民生采暖用气,都将确保供应,供气有缺口的地方要认真落实“压非保民”方案。

  “也就是说,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要无条件予以保障。同时,各地要确保用气用电安全,尤其是农村地区。”孟玮强调说,考虑到北方地区冬季采暖带动消费激增,用气量是夏季的3.5倍,部分省区市甚至更高,有关供气企业已与直供大工业用户、城市燃气企业对接,根据保民生需要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希望参与调峰的非居民用户特别是工业用户能给予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