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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做好清洁供暖热源应急储备

2017年12月14日 22:1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王轶辰)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洁供暖热源应急储备,在存在供暖缺口且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供暖等供暖方式不能满足清洁取暖需求的情况下,对于未列入投产计划、已建成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开工条件完备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背压机组除外),可作为应急储备电源,向外供热,保障民生采暖的应急需求。

  清洁供暖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通知明确,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模式,尽可能替代散烧煤。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

  对保障清洁能源供应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审批、项目用地、工程施工、城市规划等方面的问题,通知要求,加强指导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天然气管网、配电网、热力管网等清洁能源供应相关项目尽快建成投运。

  在“煤改气”气源供应上,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同时,要督促地方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冬季保供期间需增供的要提前制定计划,并与上游供气商协调一致,确保安全平稳用气。

  通知还要求,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放开能源、热力生产和供应领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清洁供暖市场,鼓励企业开展经营创新,发展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