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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12部门印发通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017年11月20日 16:0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日前,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个部门印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其中,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欠薪案件,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同时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和专项检查总结工作。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