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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义任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图/简历)

2017年10月17日 10: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7日讯 据《黑龙江日报》消息,16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党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黑龙江省委决定:李大义同志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副书记、地区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李大义同志简历 

 

  李大义,男,汉族,1961年3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入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

  1977.08—1980.09 黑龙江省山市种奶牛场工人

  1980.09—1982.08 牡丹江农业学校农学专业学生

  1982.08—1987.12 鹤岗矿务局新一矿技术员

  (期间:1985.09—1987.08在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7.12—1991.07 牡丹江市统计局科员

  1991.07—1992.10 牡丹江市统计局平衡统计科副科长

  1992.10—1993.03 牡丹江市统计局平衡统计科科长

  1993.03—1994.08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综合科正科级员

  1994.08—1995.06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95.06—1996.03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6.03—1999.12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常委秘书(副处级)

  1999.12—2001.06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期间:1998.03—2000.12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06—2003.10 中共宁安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3.10—2005.04 中共穆棱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5.04—2006.12 中共穆棱市委副书记

  2006.12—2011.07 中共穆棱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11.07—2011.11 中共穆棱市委书记、政府市长

  2011.11—2013.12 中共穆棱市委书记

  2013.12—2015.01 中共东宁县委书记

  2015.01—2015.02 牡丹江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东宁县委书记

  2015.02—2015.04 牡丹江市政协副主席、东宁县委书记

  2015.04—2015.07 中共绥芬河市委书记

  2015.07—2017.01 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

  2017.01—2017.02 中共绥芬河市委书记

  2017.02—2017.10 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

  2017.10—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地区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