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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楼市限购升级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017年09月23日 18: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意见指出,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截图

  意见表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意见强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