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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余益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7年09月22日 11: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原巡视员余益中(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益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余益中,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益中先后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文化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余益中简历

  余益中,男,瑶族,1954年7月出生,广西恭城人,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基本有机化工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1974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广西大学化工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广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广西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广西大学副校长,广西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广西北海市委副书记,广西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巡视员。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