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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委联合发文:3年后我国要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2017年07月28日 19: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记者佘颖)在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7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

  他表示,95%这一关键指标,意味着我国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

  2014年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组织实施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三年来,在校残疾学生新增12.4万,比2013年增长了34%,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6000元以上,特教教师专业标准和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颁布实施,特殊教育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学前、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教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此前,甘肃残疾学生魏祥请求带母上学的新闻,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特殊教育支撑体系的不足。

  吕玉刚表示,作为二期计划的重中之重,要实现“95%” 的目标,关键是要以区县为单位,落实“一人一案”,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教育安置。

  为此,二期计划提出了3条解决措施。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招收五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要建立资源(中心)教室,配备资源教师。二是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方式,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三是采用送教上门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加强人财物保障。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残疾人对学前教育、高中及以上阶段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二期计划》也提出了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以解决残疾儿童入园问题。

  在高中阶段,二期计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布局,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