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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大力度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07月27日 22: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记者广西7月27日讯 (记者周骁骏 通讯员韦夏妮) 7月27日,广西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对广西造成的污染态势。自2016年9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贺州市八步区、来宾市兴宾区等多地相续发生多起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案件,涉嫌非法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大多来自广东省惠州、佛山、茂名、东莞、中山、英德等地。转移入境倾倒或处置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大,造成的污染后果严重,处置难度大,给当地环境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对此,广西将建立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和合作机制、危险废物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于下半年开展全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建立联防联控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厘清各部门法定职责,共筑防范危险废物跨境非法转移防线,切断转移链条,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转移频发态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蒙美福告诉记者,经排查,来宾市“3.14”案数家肇事企业,以及贺州信都镇“6.9”案嫌疑企业,均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土法炼油工艺,均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非法企业。钦州港区“5.12”案件的泄漏废酸,梧州藤县“9.3”垃圾跨境倾倒事件的垃圾来自广东东莞市,灵山县工业园区非法转移填埋的化工聚合物来自广东珠海市。“以上案件表明,地方政府对落后工艺的淘汰和对非法企业的监管力度不足,对危险废物的申报和转移监管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存在监管盲区。”

  危险废物运输需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涉案危险品多达几千甚至上万吨,且多有强烈刺鼻气味,却能够多次多渠道畅通无阻地从广东转移至广西,表明运输过程中两省区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严重缺失。”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黄颖说道。

  为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2017年5月22日,广西环保厅启动2017年“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查执法行动,从全区各市(县、区)环境监察、应急、固管等部门中抽调180多人,组成13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重点针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洋垃圾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全区共检查企业456家,(其中6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家涉重金属等关闭停产企业),发现150家企业存在涉嫌环境违法问题188个,占督查企业数的33%,24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占督查企业数的53%。

  由于涉及跨省非法转运,转移量大,涉及面广,广西环保厅决定向环境保护部汇报寻求支持。6月8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广西环保厅、广东环保厅在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召开了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查办及后续处置工作协调会,提出了“堵源头建防线、分职责共处置、强能力重群防”等联合打击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遏制事件频发态势机制体制。

  目前,钦州、贺州、来宾等市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后续处置工作,钦州市已完成残留废酸、废聚合物清运工作,贺州市正在办理跨省转移处置手续。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追逃3人,冻结资金400多万元。然而,据案发当地环保局工作人员称,从目前开展的联合调查情况看,跨省区的联合办案机制还不够健全、衔接配合程度不够,使得案件调查及涉案固体废物处置进展缓慢。

  据了解,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11个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落地建设,目前,已完成2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1个废铅酸蓄电池利用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近期广西将抓紧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