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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 避免当事人重复跑腿

2017年07月21日 11: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2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等15个部门和单位近日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探索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将在证明标准等多方面进行家事审判专业化探索。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以往,离婚案件当事人在离婚判决生效或调解离婚后,因遵循与婚姻关系相关事务的规定要求,仍需多跑腿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而法官又需调卷核实后给予开具离婚生效证明书,且补开的离婚生效证明书没有统一样式,缺乏严肃性。

  过去法院与民政部门信息不共享,法院不向民政部门提交诉讼离婚案件的信息,民政部门也不根据裁判文书发给离婚证,造成相关当事人在法院的诉讼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互补却不互通。

  由于信息不共享,不仅给当事人工作生活带来不便,还使一些当事人利用不共享这一缺陷为实现重婚、骗婚、规避购房政策等目的,通过中介等渠道伪造单身证明。

  现在,离婚纠纷案件调解离婚时或者判决准予离婚生效后,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与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同步送达到位,避免诉讼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复跑腿,落实司法为民、展现家事审判的温馨体贴,深受广泛好评。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目前已经有地方法院与民政系统启动诉讼离婚信息共享,这将有效减少伪造单身证明、骗婚、重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