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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全面实施跨域立案

2017年07月20日 22: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南京7月20日电 (记者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20日全面启动巡回区跨域立案。这标志着第三巡回法庭辖区法院建立起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当天,来自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的5位当事人,就近选择收件法院提交申请材料。在收件法院的引导下,当事人短短十几分钟便拿到最高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跨域立案大幅提升人民法院的立案效率,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

  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一、二审案件外,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主要审理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或者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以及巡回区内属于第三巡回法庭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对于第三巡回法庭受理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收件法院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将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推送至第三巡回法庭。第三巡回法庭决定立案的,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将扫描件推送至收件法院,由收件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之后,收件法院将申请材料寄往第三巡回法庭。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创新审判机制,完善管理模式,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统计,截至2017年7月18日,第三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424件,审结841件。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385件,审结242件;受理刑事案件75件,审结43件;受理行政案件964件,审结556件。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