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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加大地方债风险防范

2017年06月23日 22: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过去一年间,中央部门花了哪些钱?花得是否有道理、有效率?为回答这些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听取了财政部和审计署的相关报告,并对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财经委认为,2016年,国务院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6月23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昆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说道。

  在作出整体肯定的同时,全国人大财经委也针对上年度的中央决算指出了不少问题。例如,一些领域仍然存在资金沉淀、低效浪费问题,一些财政转移专项资金未能及时细化下达等。其中,全国人大财经委着重提出了地方债务风险问题。刘昆在报告中说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有的地方变相举债、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在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时,出现了变相融资举债的情况。”

  问题如何解决?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了5项建议,包括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决算编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审计监督。

  针对地方债风险,全国人大财经委具体建议道:要把防控地方债务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一些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违法违规融资的行为,要继续加强监管、依法问责并公开曝光。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违法为政府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者担保等决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政策性银行应当依法加强融资行为自律。各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联合防控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联合监管和惩戒。

  此外,全国人大财经委还建议审计监督应重点关注营改增试点、减税降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财税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对审计查出的骗取新能源车等财政补贴、粮食收储等专项资金损失浪费、中央部门单位违规收费等问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哲)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