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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巡回法庭化解七年纠纷 还一片胡杨美

2017年06月22日 17: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加快了建设西部、开发西部的时代步伐,更见证着中国进一步开放的伟大进程,是鸿篇巨制,必将远胜古人,青史留名。在陆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刚刚生根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是这一历史的见证者,也必将是重要的参与者。日前,最高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成功调解新疆轮台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中坤集团公司胡杨林项目合同纠纷案。

  “成林敢锁狂沙舞,独木能将傲骨扬”。胡杨作为中国西部精神的象征,让无数人魂牵梦绕,而新疆轮台县遗存的百万亩胡杨林自然景观因其独特之美,更吸引着无数海内外游客,也带来了不少投资者。可是,这片神奇的胡杨林自然景观自2011年却因一场旷日持久的民事诉讼而面临投资困难、养护无着的困境。

  这起因于新疆轮台县政府与中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案。2006年,轮台县政府将该县著名的胡杨林自然景观公园以经营合同的形式转让中坤公司开发经营,该景区后在中坤公司的努力下取得国家4A级景区认证。但合同履行至2010年,双方因投资和经营收入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中坤公司停止投资,公园管理失控。

  该案2011年虽经新疆高院终审判决解除合同,但双方纠纷并未解决,原审对中坤公司的投资款及有关损失请求未予支持,同时也未处理中坤公司所持有的景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事宜。

  第六巡回法庭在对本案的再审审查中,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拟启动再审程序。但鉴于双方诉讼长达七年,积怨较深、矛盾较大,即使进行再审,因一方诉讼请求存在问题,也难以在三、二年内彻底解决纠纷;且因涉案胡杨林景区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在中坤公司名下,轮台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该景区的再投资及经营均存在严重障碍,而涉案4A级景区因管理问题也到了摘牌边缘,双方因此均付出了极大的人力、物力,但又一直僵持互不让步。

  本着彻底化解矛盾、减少诉累及切实解决胡杨林保护问题的原则,第六巡回法庭负责该案的审判团队多次与轮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中坤公司总裁当面和电话沟通,客观释明原审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诉讼的风险,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解决纠纷、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从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该案经数次法庭询问、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释明法律后果的基础上,中坤公司与轮台县政府最终接受主审法官的建议,握手言和、达成谅解,涉案的胡杨林景区在调解后十日内由中坤公司正式移交轮台县政府经营、管理,为该地胡杨林4A级景区品牌的延续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至此,该起历经七年的民事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画上圆满句号。

  调解中,中坤公司负责人说:“虽然我们在轮台的投资失败并引发了多年诉讼,但我们对那片胡杨林的情感一直都在!”这句话朴实但又感人至深。

  6月初,调解书寄给了当事人,第六巡回法庭收到了中坤公司发来的感谢信,他们对第六巡回法庭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提供的优质司法服务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