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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贬损国歌,或将被拘留

2017年06月22日 15: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6月22日讯(记者李哲) 公共场所使用国歌作背景音乐?不可以! 唱国歌时随意修改歌词?不可以! 看升旗仪式只顾拍照不行注目礼?不可以!   

    6月22日,国歌法(草案)首度问世,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国歌的地位、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国歌标准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国歌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草案附件载明了国歌的歌词和曲谱。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在本法规定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的,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针对不适当行为,草案进行了列举。例如,草案第十条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第十四条规定,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