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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办市政等职能年底前分离

2017年06月13日 06:2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刘瑾

  经济日报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刘瑾报道: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意见》提出,坚持政企分开,将国有企业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4月初,国资委、财政部共同举办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明确2017年目标任务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取得阶段性成效。“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承担的办社会职能。据了解,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去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目标是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企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意见》还就市政设施移交的范围和程序、社区管理职能移交提出具体方案。市政设施移交范围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移交程序是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要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具体接收部门或单位。2018年起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已移交的市政设施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