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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内蒙古致12死交通事故客车带“病”上路

2017年05月01日 07:0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30日公布,4月2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发生重大旅游交通事故,经调查,客车涉嫌非法从事旅游包车运营,该车当日停驶维修,却私自招揽业务发车运营。

  事故发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辖区的一个十字路口,一辆由那古镇去往那吉屯农场的无牌丰田私家小轿车由西向东行至路口向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大客车发生碰撞,大客车冲下路基并翻车,造成车内12人死亡,10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小轿车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左转弯,未依法让直行的大客车先行,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该起事故还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客车涉嫌非法从事旅游包车运营。经查,发生事故的大客车登记车主为黑龙江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个人所有,属违规挂靠经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当日停驶维修,不允许上路,却私自招揽业务发车运营,从事旅游客运。二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制度不落实。发生事故的大客车在停驶期间违规出站上路,驾驶人擅自关闭车载动态监控装置行驶,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该车在运行期间,驾驶人未提示车内乘客使用座椅安全带,暴露出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对驾驶人安全教育缺失,安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旅游企业对旅游包车资质审核把关不严。涉事的讷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忽视旅游安全要求,未依法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规定,罔顾肇事大客车报停期间私自营运、不具备旅游运营资质的事实,违规包租肇事大客车非法从事旅游活动,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四是节日期间群众交通出行守法和安全意识亟待加强。肇事小轿车违法无牌上路、在路口争道抢行,肇事大客车多数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座椅安全带,存在严重安全风险和隐患。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公安部迅速派出工作组和事故深度调查专家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协调黑龙江交警总队派员会同内蒙古一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立即调集有关医疗专家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救治,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开展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5月1日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将迎来节日返程交通高峰。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群众节日旅游出行平安回家,自驾车出行的朋友请提前规划好返程时间和路线,并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行经交叉路口时,要注意瞭望,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返程途中遇行驶缓慢时,切忌超速行驶、争道抢行,严禁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乘坐客运车辆返程的群众,上车后请按规定自觉使用座椅安全带,不要在客车内站立,不要妨碍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客运车辆驾驶人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要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遇情况提前减速制动,严禁急打方向。

  公安部交管局还要求客运企业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查纠客运车辆驾驶人违规违法运营行为。旅行社要依法依规包租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活动,并严把安全资质审核关。旅行社导游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提示和监督,确保旅游出行平安。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