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严防自然生态空间被侵吞 中国设定管制“红线”

2017年04月20日 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庞无忌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20日在北京解读《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时表示,这个办法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严格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农业、城镇空间等。

  这一办法由中国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9个部委共同制定,已于日前印发。

  庄少勤指出,在管制范围和内容上,这一新规涵盖所有自然生态空间,不仅控制各项建设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也控制自然生态空间内部不同类型的相互转化,防止自然生态功能受损。

  自然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国土空间,涵盖需要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等。生态空间涵盖除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之外的所有国土空间。

  除了严格的用途管制外,新规还从严格准入和承载力管控两个方面出发,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严格准入包括空间和功能的“双准入”,对“哪里能干什么做出严格的规定”。

  例如:新规将生态空间范围内划定的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特殊保护。红线外的其他空间,执行区域准入制度,限制开发利用活动。

  此外,在不改变利用方式的前提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防治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

  据了解,这一新规将率先在福建、江西、贵州、河南、海南、青海6省开展试点,以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