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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商品期权上市在即

2017年03月28日 03:4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国内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合约将于3月31日在大商所挂牌交易。在期权设计上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助于提高期权市场流动性,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近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豆粕期权合约将于今年3月31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与此同时,大商所近期也陆续发布了豆粕期权上市有关参数的具体设置情况和交易细则安排。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国内首个上市商品期权品种,豆粕期权的上市将为产业企业带来新的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渠道,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从严管理部分业务参数

  去年12月份,证监会批准大商所开展豆粕期权交易。之后,大商所对豆粕期权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公开征求了市场意见,并于近期接连发布了正式交易规则。

  在上市交易时间方面,大商所将在3月31日白盘上市挂盘期权合约,豆粕期权与豆粕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一致。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商所将在上市前一晚,即3月30日晚暂停大商所全部期货品种的夜盘交易,豆粕期权合约将在3月31日9∶00起上市交易。根据交易所节假日安排有关规定,3月31日当晚不开展夜盘交易,4月5日当晚恢复豆粕期权及所有夜盘期货品种夜盘交易。

  在上市交易合约月份方面,考虑市场对期权特有的行权履约等业务规则需要有一定的熟悉过程,投资者也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对行权后的期货持仓实行平仓或交割等问题。因此,豆粕期权的首个挂盘合约月份为2017年7月份,即首批挂盘的期权合约月份为2017年7月、8月、9月、11月、12月份,以及2018年1月份和3月份。

  在持仓限额管理方面,交易所也设置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据悉,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上市初期分别不超过3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在交易指令方面,豆粕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暂不提供期权市价单指令。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豆粕期权交易规则整体上为市场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大商所从严制定豆粕期权上市初期的有关参数,意在保证豆粕期权先期的稳定运行,实现平稳起步”。

  据悉,在期权上市之后,大商所将根据市场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研究最大下单手数、手续费标准、适当性知识测试分数线标准以及限仓标准等参数的调整方案,择机调整并向市场公布。

  做市商制度提升流动性

  据了解,大商所在期权设计上实施做市商制度。大商所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目前已有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成为大商所豆粕期权做市商。

  “豆粕期权做市商需要对3个主力合约系列的所有期权合约持续报价,同时对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回应报价。通过做市商的持续报价和回应询价,有助于提高期权市场流动性,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浙商期货资产管理部研究员陆丽娜表示。

  据悉,大商所在其做市商管理办法中对做市商资格申请条件作了严格规定,包括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具有健全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业务技术系统,具有大商所豆粕期货期权仿真交易做市的经验等。

  陆丽娜认为,交易所对期权做市商不仅在准入条件上设计了净资产、部门构架、内控和风控等要求,同时还对做市商的义务也有明确规定,包括持续报价的有效持续报价时间比、回应报价的有效回应询价比等应当符合协议约定。这将有利于保证豆粕期权上市后做市商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期权市场流动性的提升。

  在对豆粕期权做市商的监管方面,大商所对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并与上述10家公司签订了《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协议书》。据悉,交易所将对做市商的义务完成情况予以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有效持续报价时间比、有效回应询价比、成交及买卖价差等情况,无法满足义务要求的,交易所有权取消其做市商资格。

  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为保证期权上市后平稳运行,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交易所在期权设计上还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据悉,大商所将期权投资者划分为个人客户、一般单位客户和特殊单位客户,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交易经验和知识水平,以引入适当的客户参与期权交易。

  “商品期权和股票期权性质不同,投资者群体不同,做市商主体也不同。在商品期权上市初期,大商所在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有很多创新性的做法。”南华期货期研所量化金融部总监谈效俊表示,交易所在期权保证金水平、投资者准入要求、做市商义务要求以及对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都设立了比较高的标准。

  在期权交易权限开通方面,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相关知识测试,测评成绩不低于交易所公布标准。为保证豆粕期权上市初期投资者的质量,大商所在上市初期要求期权知识测试分数需达到90分及以上。

  此外,较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大商所近期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存在以下重要变化:一是将原“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一交易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调整为“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二是明确投资者必须到期货公司营业场所办理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相关事宜;三是对期货公司会员在为客户开通交易权限时所进行的风险揭示、法律告知、产品及规则介绍、知识测试以及客户填写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等过程,增加了采集现场影像资料的要求。

  “大商所设置多项前置条件,进一步严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期权市场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商品期权在上市初期平稳运行,顺利发挥投资和套保等风险管理的作用。”谈效俊表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何 川)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