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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韶关公积金可互贷

2016年12月27日 07:2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张建军

  经济日报讯 (记者 张建军)广东省清远市与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正式签订两市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这是继与广州签订公积金互贷协议后,清远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肖宁介绍说,广(州)清(远)公积金互贷项目启动后,伴随着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置业增加,广清两地公积金贷款率已经出现较大增长。下一步,在广清一体化、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建设战略实施背景下,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把互贷项目延伸到周边城市。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