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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倒大量危险废物 沪重工业工厂负责人被追究刑责

2016年12月08日 1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12月8日电 (李姝徵宝剑)今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会同多家单位对一重工业工厂进行开挖勘察,开挖清理出桶装废物176桶(规格每只200公斤),散装废物446袋(每袋约1吨),私自填埋的固体废物来自该工厂集装箱制造时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染料涂料废物。

  记者8日获悉,宝山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相关负责人提起公诉。

  刘建国负责该工厂的基建和环保工作,据其供述,该工厂从事集装箱生产,生产的油漆线环节会产生大量沥青渣、漆渣等废物,这些废物由一家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每年150吨指标。但根据公司生产情况,每年会剩余一部分废物没办法处理,一部分放在贮存场所,一部分就堆在露天厂区。

  2015年9月份,该工厂因生产需要,厂区内的集装箱堆场地坪需要维修。刘建国就萌发了趁这次地坪维修施工之际,把这些废物掩埋掉的想法,遂其征得部门经理李章(负责人力资源、行政后勤、生产废料处理等业务)同意后,协同基建施工方负责人王涛、金亮共同实施倾倒掩埋。王涛请人用挖掘机在地下挖了一个长约8米、宽约4米、深约3米左右的坑,调用铲车将装在铁桶和木箱里的废渣倾倒入坑,后用压路机把废渣压实,上面浇注钢筋混凝土平整,期间没有做任何防渗漏措施。因废渣刺鼻,施工人员都是戴好口罩操作,整过过程持续两天不到的时间。

  据鉴定,该工厂私自填埋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从中检测出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等十余种有毒物质。并经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非法填埋行为给该场地及周边环节造成了污染损害,产生损害的直接费用达150万余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该工厂及其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章、刘建国,指使基建施工方负责人王涛、金亮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渗坑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完)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