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城管“抢元宵”赠敬老院续:已道歉赔偿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黑龙江城管“抢元宵”赠敬老院续:已道歉赔偿

2012年02月09日 07:19   来源:京华时报    
    

    商户原来堆放元宵的地方

    连日来,网络上热传有关哈尔滨双城市城管“抢商户元宵”事件,受到众多网民的关注。

    7日,哈尔滨双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接受采访时称,城管当时虽属正常执法,却有不妥之处;商户知情且拒签罚单。目前,双城城管局已向事件中受损失的两名商户登门道歉并给予赔偿。

    >>网帖

    城管抢商户元宵送老人

    “城管强制征收元宵送敬老院”。元宵节后,网络上关于双城市城管局“抢商户元宵”的消息迅速传播,受到众多网民和媒体关注。有关消息称,双城市的一些商户发现,他们摆在门口卖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

    有网民发表评论称,新春第一“雷”,就是城管执法变成“征用”“抢夺”。网民“肖勇”发文认为,加强城市的基本秩序管理,城管的存在是必要而且是被寄予厚望的。可是如此的执法,让我们感到不能理解。

(责任编辑:梁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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