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震荡背后:激辩与冲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新劳动合同法震荡背后:激辩与冲击

2008年02月15日 17:25   来源:中国企业家   刘涛 王琦
    今年四十几岁的张继德(化名)在顺德市北镇拥有一家600多人的家具加工厂。2008年元旦一过,他就让人在厂区里张贴了一则通知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企业将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但让张继德感到意外的是,一天下来不见一个员工来签。他私下询问原因,员工说,签了合同就要上保险,就要从自己的工资里扣钱,等春节过后我很可能就不在这干了,如果去别的省打工,这钱又带不走,不如不签。张继德有点不知所措。他向当地劳动局请示该怎么办,但没有答案。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还从来没有一部法律让中国的企业界,自上而下群体性感到震惊、忧虑、恐慌。守法还是违法?规避还是执行?观望还是撤资?

    这无疑是一部善意的、为沉默的大多数人而立的法律,但从2007年6月29日颁布至今,社会各界对它的立法程序的科学性、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不断发出质疑。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教授董保华是最早发起并不断坚持这种声音的,他认为中国的劳动关系确实生病了,但这不代表为它开出的药方都是能治病的。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设立了虚高标准的法,它想保护的人最需要解决的是找饭碗、保饭碗的问题,而这部法要求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合同、合同到期终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只会让他们失去饭碗,成为一部不成功的法律的牺牲品。”董保华说。

    深圳某科技集团总裁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正如张五常教授说,这是“未富先娇”。“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已经非常高了,新法让成本进一步加大。这是一个非常超前的劳动合同法。名义上是在保护劳动者,实际上劳动者(利益)的源在哪里?是在企业身上。这部法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都是对的,但不合时宜。”

    华为的千人辞职事件被炒作得沸沸扬扬,在此前后,以规避《劳动合同法》而出现劝说辞退、逆向派遣、大量裁员等行为的企业有:中央电视台大规模清退“临时工”,人数达1800人之多;深圳任职多年的代课教师大量被辞退;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并告知员工们大多数人可以在元旦前拿到新合同;2007年底,北京复兴门百盛购物中心南门外近60名员工手持写有“百盛员工要吃饭”的标语坐在门外台阶上,大喊“维权”,让他们不满的是百盛单方面发布辞退通知及相关补偿办法;此外,沃尔玛中国公司、中国联通、家乐福中国、LG、三星电子等均被报道有类似的行为。各地媒体不断接到年终被企业辞退的劳动者的投诉。

    在正反双方的激辩声中,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如期在全国投入施行。

    一部被称为建国以来征求意见最多、立法过程最为审慎,被专家誉为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生动实践的法律,何以在它出台后引发了如此巨大、激烈的冲突与矛盾?《劳动合同法》会在何种程度上重塑中国商业社会?

    《中国企业家》记者分赴深圳、东莞、上海、杭州多家城市,采访了数十位企业家,并且访问了多位立法的主导者、参与者、知情者,力图还原一个少为人知的立法过程,探访它可能将给中国的经济个体、产业形势带来的影响。
健康地带
热点图片

网友评论
目前已经有条评论
重写留言
 热点新闻评论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经济网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经济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经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新闻跟帖管理员反映。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