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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司机被指只打电话报警却不救人 央视:不懂法害死人

2019年07月18日 08:29   来源:央视新闻   特约评论员 杨禹

  热评丨不懂法 害死人

  一段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现场的视频,看得人心急、心焦、心痛。我们隔着屏幕都是如此感受,可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那位前车司机,却是无比淡定。很多人说他“冷漠”。恐怕他最大的问题不是冷漠不冷漠,而是他根本不懂法。

 

  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白纸黑字,一清二楚——先救人,再报警。

  这位前车司机的实际做法,是“先报警,再继续打电话,一直打电话,就是不救人”。旁人怎么呼喊让他先救人,他都无动于衷。当时如果有人能断喝一声,“你不先救人,就是违法行为”,他也许能醒悟过来。可惜,火已息,人已亡,错(甚至可能是罪)已成,没有“也许”。

  视频里唯一令人欣慰的场面,是很多路人,包括拍摄视频者,一直在努力救人。他们实际上履行了道交法规定的“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法律义务。他们当中有些人是懂法的,有些人可能也背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对应条款,但其自身行为的价值取向和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

  这起事故,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有很多复杂可能,待事实清楚了,属性也就清楚了。若有违法的,跑不了。我们除了替逝者惋惜,除了谴责那位无论从法、理、情哪个角度都应该被谴责的前车司机外,也不妨自问一下,在此事发生之前,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要求吗?我们清楚地知道其他一些事关生命安全的法律规定吗?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懂法的终究是多数,但一定也有一些人是不知道的,或是模模糊糊、不敢肯定的。这说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带有法治底色的交通文明,路还长,我们要加快走。

  一个人会开车,不等于就能成为一个懂法的交通参与者。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

  央视新闻中心评论员组供稿

  文│特约评论员 杨禹

  

  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车辆追尾冒烟起火致2人死亡 现场视频惹争议

  昨天(7月16号)凌晨,一个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引发关注。经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这段视频也引发了大众对于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的讨论。

  前车司机疑未移车救人 遭路人痛斥 

  从这段由路人拍摄的视频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辆白色汽车追尾了一辆工程车,两车停在道路右侧第二车道,白色车辆的前侧此时已是浓烟滚滚,车里有一位驾驶员和一位乘客。在两车一旁的车道上,此时还有其他车辆匆匆驶过。站在一旁着浅色短袖上衣、手持手机的这位男子,是前车司机。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画面中车辆前侧的浓烟中,渐渐出现了明火。火势在车身迅速蔓延,几位路人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是此时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它渐渐将整辆车吞噬。

  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两分钟的视频,记录了白色车辆从前侧浓烟滚滚到整辆车被明火吞噬的过程。视频被发布在网络上之后,引发了大众的各种讨论:

  有人疑惑:“一开始火不大,为什么不上去看看车里的情况一直打电话?” 

  有人猜测:“(司机)的想法是要保持现场原状等交警来鉴定,证明是对方主要责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后头考虑” 

  有人追问:“铲车可以上四环吗?如果连后尾灯都不带亮,能不追尾吗?” 

  网络上,也有声音质疑拍摄视频的这位路人的行为。

  记者来到了事故发生的现场,当晚火势蔓延时,被路人扑倒的栏杆正在被修复。而在现场的路面上,依然可以分辨出残留的被火烧过的痕迹。

  法律规定:发生事故先救人再报警 

  围绕此事件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央视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学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当是立即施救。法律规定是施救之后然后再报警。从视频中看到,驾驶员下了车之后就一直在报警,他没有及时地施救。所以他的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我们只是看到了部分视频,没有看到全部,但是从现在部分视频看,司机是一直在打电话的,他完全可以拦住身边的人一起来救助,它并非是撞倒了后部或者中后部,中后部是有油箱的,离着火、爆炸的危险还是比较小的,应该是有足够的施救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学专家指出,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报警,是人们陷入的一个误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很多人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车停下来然后报警,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第一个,事故要看有没有人员伤亡,有伤亡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第一步要救人的。

  法学专家表示,前车司机除了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施救义务”以外,在事故发生时,前车究竟有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虽然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但是责任认定和构成交通肇事罪我觉得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刑法中交通肇事罪前面(前提)有一个违章违规的行为,主要指的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的结果。那他没有施救的行为也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的结果。

  当然,我们探讨的这些法律问题都是基于我们看到的视频,事故的责任认定也并没有做出。根据北京市交警部门16日通报,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希望大家能够更加关注交通安全,珍爱生命。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