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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1700万赔了1000余万 公司高管挪用巨款炒股被公诉

2018年05月24日 07:22   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李某,轻信了所谓的内幕消息,竟挪用公司1700万元的巨资炒股,结果赔了1000余万元。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李某提起了公诉。

  李某是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去年5月,李某轻信了他人所谓的“股票内幕消息”,希望通过炒股获取暴利。但苦于没有资金,他便将目光瞄准了自己管理的公司财产。他认为“有内幕消息的股票”必定能在短时间内价格大涨,等他将股票卖掉之后不仅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公司资金补足,自己还能获得巨额利润。

  去年5月至10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构采购合同的方式开具紫光公司两亿余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并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套现1700万元用于买卖股票。但李某没有想到,所谓的“内幕消息”不仅没能让股票价格一飞冲天,反而一跌再跌。李某怕事情败露不敢再等,要求同伙将股票清仓,尽快返还公司资金。

  但截至案发时,李某及其同伙返还了650万元,尚有1000余万元未追回。李某于今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官杨亚东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的李某身为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属数额巨大。目前,李某因挪用资金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