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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陕国投被判替健桥证券背债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4月13日 13:32
    因存放在健桥证券漕东营业部的2700万资金不翼而飞,漕东营业部、健桥证券及陕国投A(000563)被诉至法院,上海市一中院近日判决陕国投对该笔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黄石市海观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03年6月12日和27日在漕东营业部开立了两个资金帐户,并在同年7月1日、9月16日向该账户划入资金2700万元。2005年5月,海观山宾馆在查对其资金账户时,发现该笔资金已不存在。 

    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漕东营业部偿付海观山宾馆2700万元及利息,漕东营业部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则由健桥证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健桥证券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则由陕国投A在对健桥证券出资未到位的9742.4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漕东营业部已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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