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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即将全面启动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5月26日 16:22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操作指引》小范围下发之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的《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也于近日在业内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透露,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将于6月份全面启动。据悉内容包括,第一是担保品种的范围和折算率以及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比例。规定担保品包括现金、本所挂牌交易基金、债券、股票,对股票的要求是上市交易满三个月,流通股本不低于2亿股,流通市值不低于10亿元,采样期间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千分之三,日均波动率不低于百分之三,波动幅度不超过60%,持有1000股以上股东超过5000人,前50名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不超过60%,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改,股票未受特别处理(非ST股)等。第二是融资融券的品种范围。按照规则,试点阶段,可用于融资买入的证券为可充当融资融券担保品的证券,可用于融券卖出的证券为ETF,且需挂牌交易满三个月。这点与会人士达成了共识。第三是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融资融券专用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并为客户开设信用证券账户。第四是《实施细则》规定,对新开的客户信用账户不能进行国债回购交易,也不能进行权证和企业债交易,只能用于股票及基金交易。而首批试点的券商将以自有资金开展融资业务。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