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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可否承受"200人以上公司"之重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6月21日 06:22
    上周末,首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世纪瑞尔”发布公告,称拟于近期申请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与此同时,另一家挂牌公司“中科软”有关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等处理完有关技术性问题后,也将申请主板或中小板上市。

    事实上,本报在今年初的报道中就介绍过,作为代办转让系统中首批试点的中关村园区企业,该两家公司都计划在代办系统挂牌后寻找合适时机申请主板或中小板上市。这两家公司在登陆代办转让系统前,都具备了上主板或中小板的条件,也都曾有此考虑,后因市场境遇变化而放弃。后来,在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主导下,代办转让系统为科技企业搭建了成为公众公司的热身平台,为促进存量股份流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扩大企业知名度,并带着对引进战略股东及未来直升主板或中小板“绿色通道”的憧憬,世纪瑞尔、中科软及另两家公司先后在该系统挂牌。有关权威人士屡次提示,在该系统挂牌丝毫不影响公司到任何市场上市,无论主板、中小板还是境外。

    一位负责某试点公司的保荐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成交清淡,但经过数月的挂牌交易,试点公司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明显成熟,并体现在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提高。同时也给监管部门留下了良好印象,逐步受到重视。他坚信,代办系统前景光明,将会吸引更多的中小科技企业挂牌。他还透露,代办转让系统交易制度的改进不日将出台。

    自挂牌以来,试点公司及业内专家曾先后建议有关部门加紧出台配套措施,其中最迫切的是允许利用代办转让系统进行私募,在相应的禁售期期满后可以流通;在该系统挂牌一年后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转主板或中小板,等等。有关部门也表示会对这些建议加以研究,同时将改进该系统的交易结算制度以提高流动性,梳理信息披露流程和方式等。

    然而,时至今日,并未有实质性的配套措施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对代办系统配套政策的慎重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与正在研究中的“200人以上公司”的监管思路尚未成型有关。

    新《证券法》规定,股份公司向累计200人发行股票,就算公众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证券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非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进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目前,代办转让系统正好符合该项“其他证券交易场所”的要求,深交所也曾建议把代办转让系统建设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而部分业内专家则表示,如果将“200人以上公司”、园区科技企业、及主板退市公司放在同一个系统内转让交易,有可能将会面临监管对象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加大的难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超过1万家“200人以上公司”。80年代股份制试点初期的定向募集公司,其股东多在200人以上,目前约有3000家左右,其数量为A股上市公司的两倍。同时,管制放宽将会出现更多新的“200人以上公司”。另外,随着代办系统交易的热络,有可能会有更多的园区公司加入这个群体。

    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公司群体,业内人士因此建议,为推动代办转让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在主板与代办系统之间设置升降级制度,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升至主板,连续亏损的退市公司则可降到代办系统挂牌。

    多数业内人士则期待着更明确的政策导向。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