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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确定新目标 力争上半年完成股改和清欠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3月20日 07:18
    3月17日,宁夏证监局在银川举办了辖区上市公司学习贯彻《证券法》、《公司法》专题培训班。在此次会议上,宁夏确定了股改及清欠的最新目标:6月底之前基本完成。

    宁夏证监局闫勇副局长在培训班上指出,新《公司法》、《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法制水平,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闫勇还代表监管局向辖区各上市公司提出了学习与贯彻"两法"的具体要求:第一、各上市公司要深入学习领会"两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法"的紧迫性和自觉性;第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各公司认真学习落实国务院34号文,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把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第三、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上市公司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在《宁夏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意见》文件中确定的目标,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的股改任务;第四、彻底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各公司要把股权分置改革同公司重组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在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清欠任务;第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及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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