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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健称如果监管有力 券商开展融资融券风险不大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1月16日 07:04
周翀
    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昨日在京表示,如果监管有力,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该没有风险。

    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小组昨日在京召开"证券法修改国际研讨会"。许健说,允许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是此次证券法修改完善市场机制的重要举措,该业务不仅为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还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

    北京证券研发中心总经理吕立新说,融资融券业务能为证券公司的收入带来30%-40%的增长,期待监管部门尽快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许健认为,在有效的监管之下,融资融券的风险将大大降低,因客户融资融券存在抵押,且具备平仓机制保障,对证券公司而言不会形成风险。另外,国外通行的做法是从货币供应量中拿出一部分,提供给证券市场体系开展信用交易,因此,从宏观看,融券不会引起过多的货币投放。

    许健说,此次证券法修改,取消了对分业经营和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禁止国企炒股、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等五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加强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完善了证券监管体系,实现了解决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立法目标。但是,新证券法能否实现预期的立法目标,与相关规章的配套关系重大。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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