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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开会定调股权分置改革三个“不用变”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11月11日 06:40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改革进入关键期

    股改工作会在京召开国家将在保市场稳定前提下推进股改

    股改工作会议要求稳定价格预期保护公众投资者

    11月10日,由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组成的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提出,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要统一思想,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完善下一阶段改革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向不能变、信心不能变、基本政策不能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中央和地方的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要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并通过改革保证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据悉,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以及部分省市和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本次会议对自今年4月29日国务院批准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的总体评价是“改革进展总体顺利,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总体稳定,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特别提出,要积极有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要通过稳定市场和价格预期,实现对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由中央企业控股和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摸清情况、分类排队、制定规划、逐家落实。有关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本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改革后的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真正做到早改革早受益。要依法规范运作,防范改革中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据了解,会议还提出,证监会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管,杜绝寻租和市场操纵行为,维护好改革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会议强调,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是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必须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扎实做好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市场基础,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要做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实施准备,加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进一步改革股票发行核准制度,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稳步发展机构投资力量。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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