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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 担保 融资 "26条意见"三大看点抢眼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11月03日 01:37
周到
    

    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已出台。其中的看点很多。以下三点,尤其值得关注。

    加快清欠速度

    《意见》强调偿还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与监管部门以往的有关精神相一致。《意见》要求:"对已经侵占的资金,控股股东尤其是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针对不同情况,……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保证……资金占用量、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该通知签署于2003年8月28日。按该通知的要求,偿还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也是在2006年。

    《意见》是由国务院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意见》的出台,可以加大解决资金被侵占问题的力度,加快偿还解决资金被侵占问题的速度。

    按新法要求监管担保

    《意见》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意见,反映出《公司法》修订后的要求。《意见》指出:要"坚决遏制违规对外担保";"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已形成的违规担保、连环担保风险"。《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它使担保行为市场化。因此,自2006年月1日起,上市公司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融资再融资有新思路

    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将满足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不同层次市场间的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功能,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这里至少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三板"的准入机制会进一步健全。二是"三板"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会怎样实施。总之,"三板"新的定位,将在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融资主要依赖发行普通股。证券市场的上市品种可以有很多。但上市公司融资品种要少得多。有些证券品种可以由上市公司发行,如认购权证等。但上市公司并不因此而融资。结合《意见》的"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笔者认为,公司债券将成为继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较为常见的融资品种。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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