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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之旅——股改一年大事记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4月26日 16:45
    2005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确立了“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2005年5月,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被确定为首批股改试点公司。此后,除了清华同方,其余三家试点公司改革方案均通过了股东大会的表决。

    2005年6月,《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指导意见》出台。随后,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问题作了规范。

    2005年6月下旬,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共选定了20家上市公司,涵盖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和中小板企业等不同类型和层面的企业,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大盘蓝筹榜上有名。

    2005年7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通知》,首次专门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规范。

    2005年8月,证监会、国资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宣布改革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同时,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

    2005年8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8月下旬,首只权证即宝钢支付的38770万份认购权证上市,首日便疯狂涨停,换手率一度在300%以上。

    2005年9月,国资委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1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明确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以是公开发行时预留股份、向高管人员发行股份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种来源。

    2005年11月,武钢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上证所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创新试点类券商创设权证,权证产品创设机制得以建立。

    2005年11月28日,经过近一个月的较量,著名作家周梅森代表的流通股东在金丰投资股改角力中获胜:金丰投资股改方案被否决。

    2005年12月,深交所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G新钢钒的2.33亿份认沽权证、G万科的21.40亿份认沽权证和G鞍钢的1.13亿份认股权证集中上市。

    2006年2月,上证所股改办发布第七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指出,存在并购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将列入审核“绿色通道”。

    截至2006年2月27日,完成股改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已占A股总市值的53.85%,从而顺利完成了股改重点推进阶段的预期目标。

    2006年3月,深交所发布第13号股改工作备忘录,对追送对价承诺的实施做出规范。同时,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认沽权证行权业务进行规范。

    2006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基本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截至2006年3月19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数量,占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50%以上,股改公司市值超过60%。

    2006年3月23日,G穗机场的股改认沽权证(机场JTP1)成为首只进入行权期的权证,当日并没有出现具有获利空间的套利机会;权证热逐步降温。

    2006年3月,深交所对股改保荐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以防止保荐机构及保荐人利用股改进行有关利益输送。

    2006年4月初,中国联通宣布进入股改第27批名单。至此,排在前10位的大市值公司只剩下中国石化没有进入股改。

    2006年4月初,在股改财富效应带动下,几经反复,沪市大盘成功站稳1300点;随后,于4月下旬攻克1400点。

    2006年4月12日,飞亚达、新华股份股改方案双双被否,至此,股改启动以来沪深两市被股东大会否决股改方案的公司已超过10家。

    2006年4月,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新老划断”的一个重要步骤,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实施再融资,IPO将率先在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省区启动,并将同时启动一系列配套措施。(侯志红)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