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市场不确定性比较大,只有一些能承当较大风险的投资者才愿意投资股权。股权转让主要的介入者是风险投资商,在获得市场认可之后,就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而获利退出。股权投资主要是预期收益比较高,但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但以以上三板的中关村首批试点企业之一的中科软件为例,其规模较大,是中科院所属软件行业的龙头企业。投资者说,这样的公司很可能是未来的黑马,而像微软那样的公司说不定就会出现在三板。
何成正果
“新三板”如果能把对试点企业的“优惠”,尽快扩展到高科技企业甚至是整个中小企业,成为最大面积的“普惠”,将会大大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比如中关村的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民营,他们基本上没有融资渠道。如果项目不错,需要到银行贷款,银行即使认可这个项目但它还需要担保,而中关村中小企业没有任何一家符合现在国家金融机构贷款条件,它们没有土地、厂房这些固定资产可以抵押。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幅萎缩,尤其是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使得新股发行被无限期搁置。
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结构的增长方式都发生着重大的转变。权威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其数量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中国GDP(国内生产总值)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由中小企业创造,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
与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形成反差的是,他们并未得到相应的资本支持和社会资源配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创造中国近六成 GDP的中小企业,目前获得的贷款仅占主要金融机构贷款的16%。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金融业改革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而上三板交易,既可通过股权转让获得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又可为创业投资者提供一个退出机会。
至此,由11家证券公司参与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已被业内视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证券市场,即全国柜台交易市场在现阶段的雏形。
中国未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对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作出合理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安排。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将在证券交易所内上市,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公司将在全国柜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而未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带有区域性的产权交易所里流通转让。
这意味着目前委托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未来将被赋予真正意义上的融资功能。
而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中国进行类似的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审核与发行审核将分开。股份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为发起设立,一为募集设立。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取得工商局注册一年后,股份可到“柜台”交易(即三板)。
这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非公开发行与转让已经打开了制度空间,中国将面临证券非公开发行与转让市场的大扩容和大发展。(来源:中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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