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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信息公告(4月21日)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4月21日 08:39


    (900951)“大化B股”2006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

    末

    总资产 729,621,480.72 776,887,671

    .1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71,679,686.93 525,930,198.12

    每股净资产 1.72 1.9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1 1.91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09,130.31-10,709,130.31

    每股收益-0.20-0.20

    净资产收益率(%)-11.50-11

    .50

    (900951)“大化B股”公布预计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将预计2006年度与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3.64%的股权,下称:大化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与大化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权协议》,每年的商标使用费为102

    万元;根据公司与大化集团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每年缴纳土地租赁费为19

    8万元;公司向大化集团购水、电、蒸汽、合成氨等原料及辅助材料,2005年度

    交易总金额为57613万元,预计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57320万元;公司接受大化

    集团提供的劳务,2005年度交易总金额为3983万元,预计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

    3122万元;公司与大化集团之间因销售产品而形成交易,2005年度交易总金额为

    4943万元,预计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4692万元。

    公司将预计2006年度与无控制关系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公告

    如下:

    公司与大化集团复州湾盐场、大连华迪实业总公司及大化集团大连博尔化工

    有限公司之间因采购产品而形成交易,2005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2200万元,预计2

    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0920万元;公司与大化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大连宏图经销

    公司、大化集团大连冠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大化集团大连瑞霖有限公司之间因

    销售产品而形成交易,2005年度交易总金额为42923万元,预计2006年度交易总

    金额为29950万元。

    (900951)“大化B股”公布200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预计2006年半年度将

    出现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642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6年半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

    (600002)“齐鲁石化”公布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经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流通

    股股票自2006年4月24日起终止上市交易。

    (600002)“齐鲁石化”股东公布齐鲁石化第一期余股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2006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以有关通知批准了中国石

    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鲁石化)流通股股票终止上市交易,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化)将于2006年4月25日起,通过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

    的余股,现将第一期余股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2006年4月25日-2006年5月31日为齐鲁石化余股出售的第一个结算周期,该

    结算周期分为申报期间(2006年4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和登记结算期间(2006

    年5月26日、29日、30日、31日),在申报期间内,接受余股出售申报但不进行申

    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在登记结算期间内,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但不

    接受余股出售申报。

    最迟于2006年5月31日,登记公司应中国石化的申请完成该结算周期已申报

    出售余股的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

    在上述余股出售申报期间内,齐鲁石化的余股股东可在上交所交易日的有效

    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

    申报;余股简称为“齐鲁收购”,余股出售申报代码为“706001”;申报价格为

    原要约价格,即10.18元;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

    司法冻结的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出售申报在

    本结算周期的申报期间可以撤销。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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