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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会通过议案 港证监会主席职能分拆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6月16日 08:45
李宇
    经过一年半讨论之后,香港证监会主席职能一拆为二的建议日前终于获香港立法会通过。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及期货草案,目前的证监会执行主席一职将分拆为非执行主席及行政总裁,届时主席领导董事局,行政总裁则负责日常执行工作。目前当局尚未确定新框架下的主席人选。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表示,将证监会现行主席分拆为非执行主席及行政总裁,是为了提升证监会的管治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制定方向和策略的工作,以使香港金融体系更能应付挑战。

    其他因分拆主席职能所需的修订议案也一并获得立法会通过,其中包括最受争议的第十一条,即行政长官向证监会发出书面指示前,须咨询证监会行政总裁,但无须咨询证监会主席。马时亨解释,由于行政总裁了解日常运作,因此在发出书面指示前咨询行政总裁有助于履行证监会工作,而如果须同时咨询主席及行政总裁,则会限制行政长官在紧急情况下向证监会发出指示的灵活性。
 
来源:新华网-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