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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如何应对要约收购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11月22日 07:21
阮文华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步向前推进,全流通时代的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活动将表现的异常频繁和激烈。投资者如何在日趋频繁的并购活动中变得积极与主动,将对投资者产生重要影响。笔者认为,投资者应对并购活动须注意三点操作策略。

     首先,客观看待上市公司的收购行动,正确评价要约收购价。并购是资本市场的一种正常的股权流动。收购退市并不是直接导致投资损失的征兆。相反,或许是一种改善收购和被收购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其次,应学会维护自身权益。当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价,偏离被收购公司的实际价值时,投资者可按一定的程序放弃要约预登记。当投资者看好收购上市公司的未来价值时,也可不参与要约收购,直接转为收购公司的正式股东,享受收购公司的分红。投资者在面对发出要约收购面前,可以多方权衡利益得失,从而做出自己的投资判断。

     第三,应注意要约收购的办理规则。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收购人、收购人编码、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完成后是否将终止上市、要约收购是全部收购还是部分收购、要约收购期间、要约收购价格、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等要素。如果要约期满时满足生效条件则要约收购成功,否则要约失败。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预受申报时间为30个自然日。超过预受申报时间,将不再办理。投资者也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正常买卖交易、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如需卖出,应当先撤销预受要约等操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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